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山东足协杯绝杀现场视角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山东足协杯绝杀现场视角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球赛中的“绝杀”:“绝”字有尽,穷尽、极,极端的、一定的,肯定的等意。“绝”和“杀”组合起来即意谓绝然杀死对手或比赛,不留给对手反扑机会。“绝杀”是终极的、绝对的击杀,不留给对手任何机会的击杀。
严格上绝杀是指球赛中读秒阶段在最后时刻打入制胜一球,而对手没有能力反扑的情况,才叫绝杀。宽泛上是指比赛最后阶段打入制胜一球而基本没给对手留下太多有效进攻时间。
制胜:两支球队在比赛中只因一个进球而决出胜负,这一球就叫制胜球。如果这一球并不是发生在比赛最后阶段,那就不能称之为绝杀,只能说是制胜。但是如果分出胜负的一球发生在比赛最后阶段,那么无论比赛中产生多少个进球,这也叫绝杀。简单来说,绝杀球是制胜球,但是制胜球不一定是绝杀球。足球有土耳其最后一秒绝杀克罗地亚。1999年5月26日,欧冠决赛曼联前锋索尔斯克亚最后1秒绝杀拜仁,帮助曼联夺得冠军。2010年3月31日,欧冠四分之一决赛第一回合,拜仁慕尼黑坐镇主场迎战曼联,拜仁前锋奥利奇最后1秒绝杀曼联。2012年 5月13日,在2011-2012赛季英格兰足球超级联赛的最后一轮比赛中,曼城在落后两球的情况下,补时阶段凭借哲科和阿圭罗连续攻入两球,以3比2战胜女王公园巡游者队,夺得登入英超后的首个联赛冠军。2013年8月31日,在拜仁慕尼黑对战切尔西的欧洲超级杯中,哈维马丁内斯凭借加时赛下半段补时阶段打进一球扳平比分,并在最终的点球大战中获胜,赢得拜仁有史以来的第一个欧洲超级杯冠军。2014欧冠决赛皇马最后几秒补时拉莫斯头球扳平马竞,加时赛连入三球,最终4比1大胜,获得了时隔十二年的圣伯莱德杯。2014年中国足协杯决赛第二回合,鲁能泰山澳大利亚外援麦克格文在下半场补时阶段最后几秒将球顶入江苏舜天队球门,最终助鲁能泰山总比分5比4击败江苏舜天获得当年足协杯冠军。
其实关于那个点球判罚,不止是是否该严格处罚判点的事,而且还有另外一个规则:如果球员在禁区内作出危险的伤害性动作,其实不是只有一个点球的选择,还可以判罚禁区内任意球的,但是这个判罚想让马宁这样的国内裁判合理运用,显然是不可能的了!
今天富力和上港的比赛结束,最终双方战成2:2平局。这场比赛可一点也不缺乏看点,富力上半场获得一粒点球,然后因为越位被取消掉。下半场富力肖智率先进球,然后上港就获得了这个稍有争议的点球扳平比分,最终还是富力外援中卫压哨单刀救主扳平比分。
对于叶楚贵的这个犯规动作,个人认为确实是一个比较有争议的动作,也确实比较危险。但是他在作出动作的时候收脚了,这个情形要是放在执法宽容的外籍裁判眼里,或许会有不同的吹罚结果,但是当值主裁马宁在看过VAR,和VAR进行长时间交流之后坚持了原判。
那么叶楚贵这个防守动作如果算犯规,那么到底是该不该判罚点球,还是也可以判罚禁区内间接任意球?下面就是国际足联的相关裁判执法规则:(禁区间接任意球)动作具有危险性,裁判认定球员有危险犯规动作,但是动作目的是为了处理球,动作方式有可能伤及对手或队友。而叶楚贵当时解围情形十分类似,所以这个球可以判罚禁区内间接任意球的!只是好多裁判已经忘记了这个规则罢了!
我觉得应该判罚禁区内间接任意球更加合理吧,叶楚贵抬脚过高属于危险动作,判罚犯规没问题,但是否踢到了阿瑙托维奇并不清楚,因此判罚上港禁区内间接任意球更加合理。
阿瑙托维奇头球争抢,叶楚贵大脚解围,踢倒了阿瑙托维奇,但是慢镜头显示,叶楚贵有收脚动作
,好像并没有踢到阿瑙托维奇,因此这个动作判罚禁区内间接任意球更加合理。
但是马宁是经过与视频裁判长时间沟通的,也亲自观看了VAR,仍然坚持判罚点球,说明马宁是认为叶楚贵踢到了阿瑙托维奇。
所以,点球判罚取决于是否踢到了阿瑙托维奇,如果没踢到,应该是间接任意球,如果踢到,就是点球,但是慢镜头看不清楚,就只能取决于马宁的认定了。
同样的案例,2018年3月
17号,中超比赛,重庆斯威对阵苏宁,第12分钟,重庆斯威阿吉雷胸部停球,帕莱塔抬脚过高,阿吉雷到底,裁判员王哲第一时间判罚了点球。
正在重庆斯威准备主罚点球时,视频裁判与王哲进行了沟通,王哲也亲自跑到场边观看了VAR,随后更改了判罚,判罚重庆斯威禁区内间接任意球。
当然,由于距离过近,虽然重庆斯威并没有获得点球,但是仍然利用禁区内间接任意球破门,打破了僵局,这是后话。
裁判员的判罚有很强的主观意识,究竟如何判罚都取决于他的看法,叶楚贵抬脚过高是危险动作是肯定的,但是是否真的踢到阿瑙托维奇是个疑问,慢镜头显示也不清晰,只能说马宁判罚点球是个争议吧。但无论如何,一个裁判员连续执法中超比赛,连续出现判罚争议,都说明这个裁判水平欠火候,不能让人心服口服吧。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山东足协杯绝杀现场视角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山东足协杯绝杀现场视角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